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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ugust 14, 2011
重生的标记●林清隆
今年,大姐已七十岁了,依然容光焕发,健康快乐。
不过,她手臂上那大块难看的疤痕,时常使我们想起她那令人心酸的往事。
大姐是我们的堂姐,婶婶逝世前,把八个月大的她交给妈妈抚养。因为她比大哥年长几岁,我们从小就叫她大姐。我们念小学时,大姐在初中三就辍学了。爸爸妈妈白天到店里做生意,大姐留在家里,准备早餐与带我和弟妹到校上课,一直到那一年……
我还记得,当时大姐已是十七岁的大姑娘,因为俏丽健美,吸引了不少年轻人。有一天下午,屋外有个男人喊她名字,她便冲出家门。当我们追出去时,只见她跳上那男人的摩托车,就绝尘而去。爸妈回来,见不到大姐时,他们愤怒又伤心。
下跪认错
爸妈去报警,也拜托亲朋戚友和亲自到各处寻找,也不见大姐的踪影。岂料,半年后,大姐竟然回来了。那晚,大姐在爸妈面前跪下认错,毕竟是他们从小含辛茹苦养大的,他们终于
原谅她。
于是,大姐又与我们一起生活。可是,她一直闷闷不乐,不再像以往般快乐与开朗。
有一天下午,我们突然听到屋外邻居叫嚷:“不好了,你家丽梅自杀了。”我们紧张地冲到现场——离家不远的胶工制造胶片的地方。原来大姐一直痛恨那个欺骗她感情的男人,一时想不开,就走到这儿,趁着胶工已收工,她取了一瓶尚未用完的蚁酸,打算喝下以结束生命。幸好大姐命不该绝,有位胶工回来,见到大姐正想自寻短见,连忙大声喊,才救了大姐一命。
当时,大姐惊慌失措,手上的蚁酸一摇晃便溅到手臂,腐蚀了表皮层,才留下这么一道“重生的标记”。经过妈妈不断规劝,大姐终于觉悟,振作起来。妈妈对她晓以大理,提醒她说:“倘若我们能以满足的心情来过每一天,我们的每一天就会充满自信与洋溢快乐。”
重新生活
大姐终于摆脱了梦魇,重新与我们快乐生活,一直到我们高中毕业,她才出外工作,终于,她邂逅真挚可靠的好男人。
几年后,大姐嫁了一表人才的姐夫,寻到她的真爱。如今她的儿女都是专业人才,一家生活幸福。纵然大姐手臂那大块疤痕依旧碍眼,丑极了,却是人生中的教训与重生的标记。
(南洋商报8月14日商余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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